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8900元/年!在佛山读书,从幼儿园到大学都能申请助学金

佛山工会 2021-08-29


再过几天就开学了,佛山贫困学子是否还在为学费发愁?据了解,佛山市目前已经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教育资助长效机制,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大部分的助学政策都要求

在开学后20天内申请

赶紧跟着工会君来了解一下

早点做好申请准备吧!


学前教育


对本市户籍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贴,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禅城区补贴600元,南海区补贴680元,三水区补贴500元)。同时,对本市户籍满3岁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幼儿园初审后报区、镇街教育部门审核。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幼儿,划入集中供养机构的银行账户,其他幼儿划入领取民政救助金存折。



义务教育


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免收书杂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70元,初中每人每年2276元,民办学校减除免费标准后补差缴费。同时,对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资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学生向就读学校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学校初审后报区、镇街教育部门审核。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划入集中供养机构的银行账户,其他学生划入领取民政救助金存折。



普通高中


对本市户籍就读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同时,对省内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年9月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广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领取存折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进行审核。国家助学金划入受助学生普通高中资助卡。



中等职业教育


对全市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籍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同时,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证明、低保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涉农专业的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残疾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并提交残疾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分10个月、按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划入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



特殊教育


对本市户籍学生就读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补贴。标准为:学前教育每人每年890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① 学前教育: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幼儿园。免费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抵减残疾儿童的保教费,抵减之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

 

②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③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就读学校。凡经审批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就读于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入学时免缴纳学杂费;就读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免费资金抵减学校学杂费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



大学新生


对本市户籍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及路费的资助,省内专科层次补助4500元,省外专科层次补助5000元;省内本科层次补助5500元,省外本科层次补助6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

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学新生直接向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区教育部门审核。大学新生资助实行一次性发放,补助金直接划入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或民政救助金存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2017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本市户籍考入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还款要求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3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 贷款对象:

1.被省内外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县区。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备注: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 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七步曲:

1、需办理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2、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任一部门开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均可。

 

3、到各区教育局办理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如下: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首次贷款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

 

4、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前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就合同中涉及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进行确认。合同一共4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国开行广东分行和省资助中心各一份。

 

5、办理首贷的学生注意在签订合同后2-5天激活自己的支付宝。

 

6、注册及登记回执。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注册,并要求高校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电子回执。

 

7、国开行审核及划款。区教育局确认回执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给国开行广东分行,广东分行审批,发放贷款。



高等教育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即奖、贷、助、减、补)等多种形式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就读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相关政策高校在寄送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会一并寄送,具体业务由学生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延伸阅读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大学新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不适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 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② 是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③ 是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④ 是孤儿。


他们提供的资料清单包括(不适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居民户口本、《广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相关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下同)。

     

2.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户口本、《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五保金领取存折。

      

3.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户口本、《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低保金领取存折或五保金领取存折。

     

4.孤儿提供户口本、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

    

5.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需提供该机构开具的证明。

     

6.学校对学生所提交资料有异议,由学生本人提交户籍所在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7.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8.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根据种类不同分别提供上述前三项资料。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①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

 

② 我市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文件,可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fsjy.net/fsjy/。


活动进行中

(猛戳查看详情)





精彩回顾

(猛戳查看详情)


这些劳动合同,佛山职工签了也无效!

挺住了!他们抗击台风一线,守护佛山挺过12级大风

这份职工保障涨了!广东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发布

佛山今起多条公交线调整,直接接驳佛山西站!

身体因工作劳损想休假,公司说假期太长不如直接辞职?



编辑 | 佛山工会  

素材来源 | 佛山教育



“佛山工会”评论功能已开通

欢迎戳文末“评论”留言吐槽调戏工会君

✬欢迎分享这篇文章到你的朋友圈✬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